黄宗羲(1610.9.24-1695.8.12),汉族,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蓝水渔人、鱼澄洞主、双瀑院长、古藏室史臣等,学者称之为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
东林七君子黄尊素长子。与顾炎武、王夫之相提并论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堪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作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国思想启蒙运动之父之誉。
与陕西李颙、直隶容城孙奇星期一相提并论海内三大鸿儒。黄宗羲明确提出天下居多,君为客的民主思想。他说道天下之得失,不出一姓之盛衰,而在万民之忧乐,主张以天下之法代替皇帝的一家之法,从而容许君权,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
黄宗羲的政治主张批评了封建制度君主专制制度,有及其最重要的意义,对以后反专制斗争起了大力的推展起到。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优美,着不作宏富,一生着述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尤为最重要的有《清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道》《葬制或问》《斩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记》《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
生平讲解为父冤,庭锥奸党明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黄宗羲出生于绍兴府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其地现名浦口村,科浙江省余姚市明伟乡。降临前夕,母亲姚氏曾哭泣麒麟入怀,所以,宗羲乳名麟儿。父黄尊素,万历进士,天启中官御史,东林党人,因罢免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旋即获罪,不受酷刑而杀。
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崔呈秀等已除,天启朝冤案获得平反昭雪。朱上奏请求诛杀阉党余孽许显纯、崔应元等。五月刑部会审,出庭对证,出袖中锥形螫许显纯,当众顽强抵抗崔应元,忽其须归祭父灵,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
得拜名师,入社兴学黄宗羲回乡后,即苦读读书,愤然科举之习锢人,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梁东林之绪。又从学于着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崇祯四年(1630年),张溥在南京开会金陵大会,当时刚好也在南京的黄宗羲经友人周镳讲解参与复社,沦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
这年,他还重新加入了由名士何乔远为首领的诗社;后来,黄宗羲与万泰、陆符及其弟宗炎、宗会等还在余姚的组织过梨洲复社。明亡反清,兵大败归隐崇祯十五年(1642年),黄宗羲北京科举名落孙山。
冬月初十,宗羲返回余姚家中。崇祯十七年春,明亡。五月,南京弘光政权创建,阮大铖为兵部侍郎,编成《蝗蝻录》(诬东林党为蝗,复社为蝻),据《拔都防乱公揭》所写滥捕,黄宗羲等逮捕被捕。翌年五月,清军攻克南京,弘光政权崩离,黄乘内乱逃脱回到余姚。
闰六月,余姚孙嘉绩、熊汝霖举兵反清。于是,朱变卖家产,开会黄竹浦600余青壮年,的组织世忠营号召,着《监国鲁元年大统历》,鲁王宣付史臣颁之浙东。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被鲁王任兵部职方司主事。
五月,指挥官攻城营渡海抵乍浦城下,因力量悬殊失利。六月兵大败,清军占到绍兴,与王翊残部进四明山,驻杖锡寺结寨坚守,后因其出外时部下扰民,寨被山民毁而潜居家中,又因清廷缉捕,寓居化安山。六年朝鲁王,升至左副都御史。同年冬,与阮美、冯京第使臣日本乞兵,渡海至长崎岛、萨斯玛岛,力阻而归。
欲回家归隐,仍然供职鲁王行朝。顺治七至十一年,遭到清廷三次逮捕,仍捎鲁王密信联络金华诸地义军,为首人入海向鲁王报清军将攻打舟山之警。期间家祸频发,弟宗炎两次逮捕,几处极刑;儿媳、小儿、小孙女病夭;故居两次遭火。
顺治十年九月,始着书讲学,康熙二年至十八年(1663年-1679年),于慈溪、绍兴、宁波、海宁等地设馆讲学,撰成《明夷待访录》、《清儒学案》等。进明拒仕,着述以终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学生交由力辞。
十九年,康熙帝命地方官以礼延请入京建《明史》,以年老多病推辞。康熙帝令其地方官抄写其所着明史论着、史料呈报史馆,总裁又礼聘其子朱百家及弟子万斯同参予修史。万斯同入京后,也决意以布衣参史局,不署授、不受俸。
是年黄宗羲复暂停讲学,悉力着述。二十二年,参予纂修《浙江通志》。
廿九年,康熙帝又召其赴京差使顾问,徐乾学以老病惧无法就道代辞。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王掞视学浙江,倡议在黄宗羲故居黄竹浦修复忠端公(黄尊素)祠,宗羲写出了《修复再行贞端公祠堂记》。次年,王掞又捐出俸资刻有刘宗周文集,宗羲与同门友董玚、姜希辙一起编辑了《刘子全书》,并为之作序。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黄宗羲将原有刻有《南雷文案》等文集删削改动,定名为《南雷文定》轻行刊刻。这年,他自筑生圹于龙虎山黄尊素墓外侧,并有《筑城墓杂言》诗。康熙二十九年,黄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苏州等地探访旧迹,造访朋友。
次年,不应新安县令其靳治荆之邀请游览黄山,为汪栗亭《黄山续志》作序。康熙三十一年,黄宗羲病势沈重,闻讯贾润刊刻其《清儒学案》将出,欲卧病作序,由黄百家手录。
次年,《明文海》编,宗羲又中选其精华编成为《明文授读》。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黄宗羲积劳成疾不起、与世长辞。他在病中曾不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问》,嘱咐家人后事从简:死后次日,用棕棚抬至圹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遗体放置石床,不必棺椁,不不作佛事,不做到七七,凡提倡、巫觋、铭旌、纸幡、纸钱念不必。
黄宗羲在临终前四天给孙女婿万承勋的信中写到:总之,年纪到此可死;自反平生虽无善状,亦无恶状,可死;于先人未了,亦稍微无歉,可死;一生着述不一定尽传,自料亦不出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无苦矣!黄宗羲曾自云一生有三变: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这正是黄宗羲一生的辛酸。
个人着述黄宗羲一生着述大体依史学、经学、地理、律历、数学、诗文谓之着为类,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尤为最重要的有《清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道》《葬制或问》《斩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记》《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编订《南雷文案》,又删订为《南雷文定》《文约》。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刊行的《黄宗羲全集》(12册),精装,沈善洪主编,吴光继续执行主编,是搜集黄宗羲诗文屈指可数的版本。黄宗羲定律所谓黄宗羲定律是由秦晖先生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某种历史规律: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上升一段时间后又涨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
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作累积莫返之害。现代学者秦晖在他的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中总结出有的定律。内容是: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减轻一次;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买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不受商人的层层奴役;不管土地优劣都统一征收。2003年3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参与湖北省人大代表辩论时说: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上升一段时间后都会上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
并严正回应共产党人一定需要走进黄宗羲定律怪圈。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宣告全国废止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在我国征税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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